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有效打击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等涉黑涉恶问题,切实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要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持虚假资料骗提、骗贷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一经查实,在追回其骗提、骗贷资金的同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实施联合惩戒,并将骗提、骗贷者都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黑名单,五年内取消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
二、凡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骗提、骗贷者出具虚假备案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的,中介机构协助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并收取高额手续的,一经查实,及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同时向公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协助对其依法惩治。
三、请广大缴存职工及群众积极关注此类线索,如有发现及时向我“中心”举报,共同营造依法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社会氛围,净化社会风气。
举报电话:0838-12329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