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征求《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
通 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市公积金中心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1月9日,如有修改意见及建议,请于2026年1月9日24:00前发至电子邮箱1057731771@qq.com。
附件: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张文娟,联系电话:0838-2506305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9日
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是我市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强化协同,稳妥推进,全面实现“已建单位规范缴存,未建单位依法缴存”的目标。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坚持“稳中求进、服务发展”的工作总基调,贯彻“法治为本、引导为先、服务为上”的理念,以提升单位和职工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目标。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应建尽建。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推动符合条件的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分类施策,精准引导。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采取差异化推进策略,实现精准扩面。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强化正向激励与服务支持,完善执法机制,营造依法依规缴存的良好氛围。
(四)协同联动,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二、工作目标
围绕“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目标,实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社会团体全员规范缴存;重点引导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非公规上企业”)依法建立制度;加大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制度试点力度。构建“单位自觉履责、职工权益保障、政府高效服务”的住房公积金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措施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社会团体应实现全员规范缴存,为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严格基数核定。依规核定缴存基数,确保准确无误。
2.开展专项整治。整治少缴、欠缴、超标缴存等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到位。
(二)重点推进非公规上企业依法缴存,以点带面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制度覆盖率。
1.强化政策激励。对依法缴存、信用良好的非公规上企业,优先给予以下激励。一是在安排各类财政补贴、奖励资金时,将规范缴存作为重要参考因素;二是在政府类、社会类评优中,将规范缴存作为重要参考指标;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在授信、贷款等方面提供优惠服务。
2.优化服务供给。立足企业需求,建立差异化缴存机制,合理控制用工成本。将各区(市、县)推动非公规上企业建制成效纳入住房公积金资源分配考核。依托工商联、企业服务中心、行业协会等搭建服务平台,提供精准指导。
(三)积极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制度,共享政策红利。立足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形态多样、流动性强的特点,完善适应其需求的缴存使用政策,拓宽参与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服务保障,增强制度吸引力,推动更多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住有所居。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压实属地主体责任,积极营造依法缴存的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协同推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的缴存政策,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规范缴存专项整治,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各区(市、县)建制缴存情况。
市财政局:将财政预算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部分纳入“三保”范围,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
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将缴存情况作为安排财政补贴、奖励资金及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用人单位因不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市审计局:将单位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
(二)构建信息共享与精准提醒机制。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与市场监管、人社、医保、税务、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为精准识别未建未缴单位提供数据支撑。建立预警提醒机制,通过数据分析筛查目标单位,通过短信、政务平台等渠道推送政策提示,实现主动发现、精准引导。
(三)坚持包容审慎与规范执法相结合。对未按规定建制或规范缴存的单位,优先采取宣传、催建、限期整改等柔性方式处理;对多次提醒仍拒不整改的,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维护制度严肃性,保障职工权益。
(四)深化宣传引导与优化服务。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政策及典型案例,提高社会认知度。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缴存便利度和满意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以激励服务方式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切实将工作理念从管理为主转向服务为先。
(二)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结合不同行业类型和单位特点,采取差异化推进策略,杜绝“一刀切”。注重跟踪评估,及时总结推广有效经验,确保工作稳步实施、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优化服务。建立以单位获得感、政策覆盖度、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估机制,加强对各区(市)县和相关部门工作情况的督导评估,重点督查服务效能和激励政策落实情况,推动各项柔性引导措施真正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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