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缴存单位账户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办法》,市公积金中心拟对因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原因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空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缴存单位可通过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中心各业务网点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如有异议,请于12月4日前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所在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市公积金中心将于12月7日起对因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等原因,长期未发生缴存业务且单位缴存余额为零、缴存职工为零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单位空账户注销明细表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