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gjjzx-2024-0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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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4-0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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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07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我市引才聚才环境,拟进一步优化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从而助力优化我市人才展生态环境。

二、修订内容

(一)放宽提取条件

1.调整内容:将原“高层次人才在购买商品房时,高层次人才购买德阳市内自住住房且办理商业贷款的,不受提取管理办法中需要提供个人及配偶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查房的规定。”修改为“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受提取管理办法中需要提供个人及配偶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查房的规定。

2.调整说明:放宽高层次人才提取购房关于房屋套数的限制,并减少相应办理要件。

(二)上浮最高贷款额度

1.调整内容:将原“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5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修改为“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单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

2.调整说明:根据《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调整,对高层次人才贷款最高限额也同时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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