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gjjzx-2023-0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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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10-2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  键  词:德阳市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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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25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一、政策背景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切实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还贷压力,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商转公政策,2023年1026日实施。

二、政策内容

(一)贷款对象: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所有公积金缴存人,包括异地缴存人。

(二)住房归属地:商转公贷款所购住房须在德阳市行政辖区内。

(三)贷款条件:除需满足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商贷正常还款不少于12个月。

2.商贷还款期间逾期累计不超过6期,连续不超过3期,无逾期贷款余额。

3.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贷款额度: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且不得超过申请当月商贷余额证明扣除2个月应还本金后的余额。曾提取公积金支付该套住房首付款的,贷款额度还应扣减所提首付款。

(五)贷款期限:按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

(六)申请资料:

1.商转公贷款申请表。

2.不动产权证书( 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商贷借款合同原件。

4.商业银行出具的申请当月贷款余额证明原件及近6个月还款明细。

5.提前结清贷款同意书。

(七)办理方式:

1.以贷偿贷:又称直转,指用公积金贷款结清原商业贷款。原商业贷款银行须是公积金中心的委贷银行。

2.自筹偿贷: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然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原商业贷款银行可以是德阳行政区内的任一商业银行。

(八)特别提示:

1.采用以贷偿贷方式办理的,所涉住房产权不能发生变化。

2.商贷不能转为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

3.申请商转公时,商贷状态是未结清。

 三、办理流程

    借款人到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网点咨询按需求准备申贷材料公积金中心审核签订借款合同提前结清商贷(以贷偿贷方式补差、自筹方式全部结清) 办理抵押发放贷款以贷偿贷方式办理的注销原商贷抵押

四、相关问题解答

(一)A是德阳市罗江区公积金缴存职工,已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次在中江购房时因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而选择了商业贷款,A可不可以将第三次购房的商贷申请商转公?

答:不可以。因为A已经申请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再申请商转公,就按三套房认定,公积金不支购买第三套房。

(二)A是成都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德阳购房申请了商贷,能否申请商转公?

答:可以。住房在德阳市行政区内。

(三)A是德阳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成都购房申请了商贷,能否申请商转公?

答:不可以。住房不在德阳行政区内。

A的商业贷款为第一次住房贷款,将此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算首套还是二套?

答:首套。商转公贷款的原商贷不计算贷款次数。

(五)A将商贷结清后不久,看到了商转公的政策,A还能否将结清的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商贷未结清时才能申请商转公。

五、举例说明 

(一)A每月缴存公积金1000元,缴存基数4166元,公积金余额15000元,购买住房,申请商贷40万元,每月还本3000元,一年后商贷余额36.4万元,购买该套住房时曾提取公积金10万元支付首付款,符合商转公的所有条件,现申请采用以贷偿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15年,剩余的36.4万元商贷能否都转为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25.8万元。

理由:A属于单人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45万元,但他的商贷余额是36.4万元,商转公贷款最多只能是36.4万元-2个月的还本额6000元=35.8万元,他曾提取10万元公积金支付该住房首付款,因而他最终可申请到的商转公贷款额度=35.8万元-10万元=25.8万元。差额部分36.4万元-25.8万元=10.6万元需A自筹资金向商业银行补足。

(二)AB夫妻缴存公积金,每月缴存3000元,缴存基数12500元,公积金余额30000元,购买住房,申请商贷90万元,每月还本4511元,三年后商贷余额737604元,符合商转公的所有条件,现申请采用自筹偿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15年,最多能申请到多少商转公贷款额度?

答:65万元。

理由:AB夫妻属于两人及以上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65万元,他们的商贷余额是73.76万元,扣除2个月的还本额后的余额是72.85万元,大于最高贷款额度,所以AB夫妻最多能申请到65万元的商转公贷款额度。

责任编辑:公积金中心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