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22年度区(市、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gjjzx-2022-000024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07-1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  键  词:德阳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 住房公积金 比例 基数 执行标准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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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13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关于确定2022年度区(市、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我市现行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2022年度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执行标准解读如下:

一、关于调整对象

2022年度缴存比例和基数调整的对象有两类,一是单位缴存职工,即按照《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德公积金管发〔2021〕6号)第三条规定在德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职职工;按照《德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德公积金管发〔2022〕2号)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公积金制度并正常缴纳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

二、关于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和《德阳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1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要求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工资津贴补贴最大范围应严格按照德阳市纪委监委、市公积金中心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德公积金发2022〕22号)的规定执行,严禁超范围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申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二)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上限为23234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

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区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原则上一年只能调整一次。单位在规定范围内,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按差异化比例缴存。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内自行选择。

三、关于调整时间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关于调整方式

缴存单位的专管员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进入“缴存人基数调整”界面,为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业务。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缴存人,需携带身份证件临柜办理。

 

 

 

责任编辑:公积金中心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