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gjjzx-2022-000021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06-1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  键  词:德阳市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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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1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关于印发《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运作,根据《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并结合公积金业务的具体办理,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经过充分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通过进一步细化政策,更有利于“放、管、服”的改革要求,更有利于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细则》主要调整内容和政策解读

(一)《细则》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五条第三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政策解读:进一步明确了单位的正常缴存义务,存贷权利义务挂钩。单位不能随意停缴缓缴或无故拖延缴存,连续两个月未履行缴存义务将会影响职工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二)《细则》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八条第二款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且为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但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政策解读:扩大二套房认定范围,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但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二套房,即对于仅使用过商业性住房贷款但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给予公积金贷款支持。

(三)《细则》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十条第十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直系亲属之间、离异夫妻之间房屋买卖的。

政策解读:为防范通过直系亲属或夫妻离异相互购房套取公积金贷款风险,借鉴金融行业经验做法,拒绝此类交易公积金贷款申请。

(四)《细则》第七章贷款偿还第三十二条在还款期间,借款人可向受托银行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公积金贷款。若部分提前还款,金额应为5000元及以上。若为组合贷款提前还款,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政策解读:降低了提前还款起还金额,提前还款以5000元为起还点。

(五)《细则》第八章贷后管理第三十三条借款合同变更第二款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不能因婚姻状况变化解除其中任意一方该笔借款的债务关系。

政策解读:明确婚姻状况变化与借款合同履行的法律关系,夫妻双方作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债务关系不随婚姻状况变化而变化

(六)《细则》第八章贷后管理第三十六条借款人逾期3期及以上的,公积金中心向借款人催收并发出《关于催收公积金逾期借款的函》;逾期6期及以上,公积金中心委托律师发《律师催收函》。

政策解读:明确了贷款逾期后的催收办理。逾期3期和逾期6期的,分别由公积金中心和律师向借款人发催收函进行催收。

 

责任编辑:公积金中心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