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市场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00--0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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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3-03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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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3-03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降低保证金比例,助推房企发展

(一)下调保证金最低比例。对新增楼盘适用以下保证金比例:1、期房土地未进行抵押的,保证金比例由原3%-5%调整为2%-5%。2、期房土地已设定抵押的,开发商资质为二级及以上的或开发住宅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保证金比例由原5%-8%调整为4%-8%;开发住宅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保证金比例由原6%-10%调整为5%-10%。3、现房抵押物落实后即可放款,不扣收保证金。

(二)提高楼盘项目准入办理时效。楼盘项目储备办理时限从原10个工作日缩短到6个工作日完成,开发楼盘在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管理部可受理储备申请资料,并及时通知委贷银行对楼盘项目进行项目风险评估调查,待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二、适当放宽贷款政策,促进住房消费

(一)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逐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德同城化,调整后为:

住房贷款额=申贷户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缴存时间系数×20倍-信用逾期影响额

1.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限额为5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限额为40万元;

2.缴存时间系数的认定:借款人申请人公积金缴存时间大于6个月小于12(含)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7,缴存时间大于12个月小于24(含)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缴存时间大于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0; 

3.首套房贷款比例不得高于80%,二套房贷款比例不得高于70%,不支持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4.月还款额与家庭月缴存基数之比不得高于50%;

5.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按照住房贷款次数确定;

6.借款申请人及配偶逾期次数根据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合计确定。

(二)降低逾期贷款的调减额度。取消3期及以下逾期贷款调减额,逾期期数在4期、5期、6期的调减额分别调整为4万元、5万元、6万元(根据公式计算的贷款额、不高于房屋总价比例的贷款额、不超过家庭月缴存基数50%计算的贷款额、贷款限额四者不一致时,按最低额扣减信用影响额)。

(三)取消申请二套房贷款时首套房贷款非正常结清后6个月的限制。

三、缩短贷款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将贷款审批时限从8个工作日压缩到6个工作日内完成,即初审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1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2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此前政策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由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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