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德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相关问题的解答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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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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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6-21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县(市、区)管理部、各科室:

根据市人才办对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中“高层次人才”范围的认定,现将《德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相关问题的解答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0日


德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

支持政策相关问题的解答意见

 

一、适用对象和范围

德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适用于以下五类人才:

第一类:德阳市全职引进的全面创新(国际)领军人才;

第二类:2019年1月1日以来,德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全职引进并签订三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正高级(或相当于)职称人才;

第三类:2019年1月1日以来,德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录(聘)用、公开遴选调入和考核聘用方式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学历人才;

第四类:2019年1月1日以来,德阳市企业单位全职引进并签订三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纳入诚信合同管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学历人才;

第五类:2014年以来,德阳市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

《实施办法》所指“引进”,均为首次引进,曾在德阳市有过工作经历的,不属于政策适用范围(以劳动关系建立时间为准)。其中,第一类仅指正式入选德阳市全面创新(国际)领军人才的全职引进人才;第三类人才须满足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方可纳入支持范围。

二、关于申报方式

《实施办法》采取先申报再贷款的方式,即:市人才办每半年开展一次符合条件人员的集中征集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人员征集和申报,经审核合格的方可纳入适用对象和范围,并根据个人需要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三、其它事项

相关人才申报纳入《实施办法》适用对象和支持范围的前提是,符合我市公积金政策现行的其它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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