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3-28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德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德阳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决算和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德阳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监管情况的通报》《德阳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分配方案》《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德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德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实施办法》《绵德公积金中心加快推动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

印发《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在德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青春留德”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德公积金管发〔2023〕4号)、《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23年度区(市、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德公积金管发〔2023〕5号)、《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既有及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德公积金管发〔2023〕6号)、《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德公积金管发〔2023〕7号)、《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预算方案的批复》(德公积金管发〔2023〕8号)。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德阳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9个科(室),6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29人,其中,在编78人,非在编5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523,净增单位328家;新开户职工3.18万人,净增职工1.12万人;实缴单位4469家,实缴职工27.37万人,缴存额50.2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92%、4.27%、5.76%2023年末,缴存总额509.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95%;缴存余额169.46亿元,同比增长3.6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3年,11.3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4.35亿元,同比增长24.7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8.18%,比上年增加13.39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340.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9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5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1万笔15.6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5.76%、23.49%。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9.23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70万笔255.32亿元,贷款余额125.2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42%、6.53%、-2.7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3.88%,比上年末减少4.8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84329966.1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0223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10889.83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6.51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以上定期44.8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1.61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3.88%,比上年末减少4.8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57831.26万元,同比增长2.77%。存款利息17116.2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0713.25万元,其他1.7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27216.67万元,同比增长5.68%。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5146.6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035.98万元,其他3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30614.60万元,同比增长0.31%。增值收益率1.85%,比上年减少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692.4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84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073.20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84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732.03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7579.5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4913.5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3515.20万元,同比增长20.33%。其中,人员经费2163.33万元,公用经费230.40万元,专项经费1121.4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10.97万元,逾期率0.0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7579.58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66%,国有企业占22.52%,城镇集体企业占0.75%,外商投资企业占2.9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9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2%,灵活就业人员占0.63%,其他占0.21%;中、低收入占95.17%,高收入占4.8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0.41%,国有企业占12.13%,城镇集体企业占0.19%,外商投资企业占2.6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3.2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91%,灵活就业人员占8.32%,其他占0.10%;中、低收入占98.51%,高收入占1.4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6.6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81%,租赁住房占2.8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1.2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35%,其他占4.10%。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3.88%,高收入占6.12%。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7.2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66%,比上年末减少0.4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0228.6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2.71%,90-144(含)平方米占81.10%,144平方米以上占6.19%;购买新房占 80.03%,购买二手房占 19.97%。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2.8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7.0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占0.0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2.33%,30岁-40岁(含)占39.65%,40岁-50岁(含)占15.07%,50岁以上占2.9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1.96%,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8.04%;中、低收入占97.03%,高收入占2.97%。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6.93%,比上年减少11.2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2023年,以德阳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6056元作为计算依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4014元,下限为197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可在规定范围内,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实行差异化比例缴存。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修订《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一是将购房提取的时间限制由一年延长至五年;二是放宽缴存职工在绵阳地区购房的工作地(户籍地)限制

3.其他政策出台及调整情况。出台《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青春留德”实施暂行办法》提出“青春留德”计划,向德阳市新毕业及未就业毕业生,给予“200元开户补贴+1500元缴存补贴+提高10万元贷款额度”的政策扶持。修订《德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取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需提交社保证明的规定;修订《德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实施办法》,取消无理由提取,规定高层次人才申请提取首付款,可自购房之日起五年内每年提取一次。

4.贷款政策调整情况。一是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65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45万元;二是扩大二套房认定范围,取消商业贷款记录的套数认定;三是扩大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从20倍扩大到30倍;是推出“商转公”业务。

5.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首套房利率,五年期及以下按年利率2.6%执行,五年期以上按年利率3.1%执行;二套房利率,五年期及以下按年利率3.025%执行,五年期以上按年利率3.575%执行。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深化“一网通办”。2023年,实现“跨省通办”13项、“川渝通办”15项,并将14个事项纳入“零提交证明城市”“秒批秒办”,深入推行6个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2.上线“亮码可办”。2023年,德阳公积金异地业务“亮码可办”在全省率先落地,将《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统一整合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实现缴存职工无需开具证明,无需往返两地,通过申请出示“电子码”,即可高效办理异地贷款业务,有效满足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3.推行预约服务。2023年,推行上线预约服务,实行传统临柜办理与“线上预约+线下办理”相结合的服务新模式,有效解决业务高峰带来的拥堵和不便,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

4.开展制度宣传月。2023年,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月活动,六区(市、县)管理部同步开展住房公积金“五进”宣传,为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办事群众提供政策咨询、答疑解惑等暖心服务。

5.强化服务培训。2023年,举办政务服务标准化专题培训及内训师培训会,重点围绕服务态度、仪容仪表、仪态礼仪、服务手势、服务用语等多方面开展服务礼仪理论知识培训和实践练习,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塑造一流服务形象。

6.规范服务标识。2023年,参照《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视觉识别系统》相关标准,对窗口形象墙、公共服务标识牌、区域服务标识牌等共8个服务点位124个服务标识标准图样迅速更新启用。同时,在此基础上延伸设计完成了共8类174个标准服务标识的规范更新,全力打造德阳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新名片”。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贷款“不见面审签”上线。贷款“不见面审签”系统借助数字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约、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实现贷款线上审批流程全过程电子化,群众需线下来回奔波准备资料,贷款受理、问题反馈、面谈签字均在线上执行。截止年底通过线上办理贷款“不见面审签”2208笔,占同期贷款申请业务总量的64%,金额达7.49亿元。

2.深化数据共享应用。一是在手机公积金APP上线“偿还贷款本息提取”“租房提取”“提前退休提取”3项高频服务事项;二是在“天府通办APP”开通“租房提取”“提前退休提取”2项高频事项;三是在合作银行自助终端机开通“提前还款”“离退休提取”2项高频事项。2023对外发布了46项全程网办公积金服务事项,业务事项网办覆盖率超90%

3.档案系统提档升级。2023年,以贯彻《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标准》为目标,以《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为指导,对电子档案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强化档案管理能力,实现档案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标准化管理。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市公积金中心旌阳(直属)管理部被城乡和住房建设部评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2年度表现突出星级服务岗”;中江管理部荣获“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市公积金中心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住房公积金区域合作先进单位”“川藏住房公积金结对子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成效突出单位”;绵竹管理部被德阳市总工会评为“德阳市工人先锋号”;一名职工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个人”;一名职工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中心评为“四川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先进个人”;中心各部门、职工还荣获各类地市级先进单位和个人荣誉合计16项。

责任编辑:公积金中心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