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条件:
1.职工在德阳市行政区域内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及配偶在德阳公积金中心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职工及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和租赁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的,申请职工公积金缴存属地外的住宅不计算在内。
二、提取材料(原件):
1.职工身份证;
2.职工Ⅰ类银行储蓄账户;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或丧偶需签署《单身声明》;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协议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财产分割协议;判决离婚需提供法院判决书);
4.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被认定的房屋已注销的,应提供相应的注销证明材料。
三、申请频次及额度:
职工及配偶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申请按月、按季或按年提取。当年提取累计金额不超过1.5万元,且不超过申请时职工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四、其他相关提示:
1.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期间,符合本条规定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以下业务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线上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离退休(男60、女5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低保、提前偿还德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3.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未尽事宜以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为准。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838)12329
门户网站网址:http://zfgjj.deyang.gov.cn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手机公积金APP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