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来信人 : | 张** | 来信日期 : | 2024-06-11 09:09 |
类型 : | 咨询 | 编号 : | deyang240611J11P |
来信内容: |
本人在德阳上班,爱人在成都上班。2021年2月在成都买了一套房(唯一住房),向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的70万公积金贷款,无商贷。在购房合同签约的一年内未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也没有其他提取记录。请问1.根据新政策五年内可以申请提取,我能申请提取公积金么?2.如果不能我能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么?目前公积金正常汇缴,能提取多少额度,如果不能全部提取多久能提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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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
回复部门 : | 市公积金中心 | ||
回复时间 : | 2024-06-17 | ||
答复内容 : |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4年6月11日通过德阳市“市长信箱”提交的关于“关于公积金提取问题咨询”的来信收悉,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您的来信已转我们受理,我们已经与您通过电话进行沟通。现对您在信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含组合贷款),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该套住房首付款。 根据您的情况,您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您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借款合同、还贷证明、成都市不动产查询记录,如您提前结清贷款,还需准备提前结清证明。携带以上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窗口临柜办理。 以上回复我中心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告知您,如您对上述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2223232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