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来信人 : | 吴** | 来信日期 : | 2024-01-24 06:27 |
类型 : | 意见建议 | 编号 : | deyang2401244G1N |
来信内容: |
本人住房商贷剩余贷款只有10多万且目前只剩5年左右贷款期限(月还款3000左右),也想享受德阳商转公的低利息政策(办理5年期自筹偿贷),去德阳公积金中心办理商转公时,由于单位缴存基数过低(2500的基数)但公积金中心计算下来的贷款额度能够覆盖我的剩余商贷,工作人员以月还款额不能高于基数的百分50的政策办理不了5年期,要么办理成10年期(综合利息大于我剩余5年期的商贷),要么办理5年期只能贷总贷款金额的一半,本是利民好政策,难道就这么苛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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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
回复部门 : | 市公积金中心 | ||
回复时间 : | 2024-01-26 | ||
答复内容 : |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4年1月24日通过德阳市“市长信箱”提交的关于“德阳住房商转公政策意见建议”的来信收悉,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您的来信已转我们受理,我们已经与您通过电话进行沟通。现对您在信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中心提出的宝贵意见,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经核实,您是要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根据您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试算,您申请5年贷款期限偿还剩余贷款金额,您的月还款额将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不符合《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德公积金管发〔2022〕5号)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四项“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之比不得高于50%”的规定。因此,建议您可以延长贷款时限或减少贷款金额进行“商转公”业务办理。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2517018进行咨询。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来电!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