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来信人 : | 卿** | 来信日期 : | 2023-04-17 08:25 |
类型 : | 咨询 | 编号 : | deyang230417NM6K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 我于2017年用公积金贷款在德阳买了一套房,现仍在还贷中(对冲);因家中人口增加,于2020年用商贷在德阳另买了一套住房。请问,我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用来还商贷这套住房的贷款吗(公积金贷款对冲后有剩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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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
回复部门 : | 市公积金中心 | ||
回复时间 : | 2023-04-20 | ||
答复内容 : |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3年4月17日通过德阳市“市长信箱”提交的关于“公积金提取还贷问题”的来信收悉,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您的来信已转我们受理,我们已经与您通过电话进行沟通。现对您在信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职工及配偶在公积金中心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余额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根据您的情况,您可选择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申请第二套住房的商贷提取。 如您对上述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2223232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