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来信人 : | 陈** | 来信日期 : | 2023-02-15 12:59 |
类型 : | 咨询 | 编号 : | deyang2302152E0P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于2010年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目前对冲中;2015年全款购买一套住房给父母住,产权在我名下;2020年商贷购买一套住房作为小孩婚房,产权在我名下,目前正在还商贷。由于首套房加装电梯受阻,现在想换房,请问能否提前还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后,再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住房?谢谢,为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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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
回复部门 : | 市公积金中心 | ||
回复时间 : | 2023-02-20 | ||
答复内容 : |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3年2月15日给德阳市市长信箱提交的关于“是否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来信收悉,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您的来信已转我们受理,我们已经与您通过电话进行沟通。现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德公积金管发〔2022〕19号)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七条: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第八条: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的规定;(一)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二)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且为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但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三)有两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除外),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根据您的情况,按照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您暂不符合德阳公积金贷款条件。由此给您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如您对上述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2226990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