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来信人 : | 钟** | 来信日期 : | 2023-02-02 09:10 |
类型 : | 咨询 | 编号 : | deyang2302025KRP |
来信内容: |
你好,我想咨询下,按照目前德阳市的政策,提取公积金是否影响贷款次数。因为我以前用公积金贷过一次款,现在想提取公积金装修房子,听说公积金只能使用两次,就是不知道提取了以后会不会占用下次贷款的次数?另外,现在我市的政策是提取了就不能贷款,只能二选一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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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
回复部门 : | 市公积金中心 | ||
回复时间 : | 2023-02-07 | ||
答复内容 : |
网民朋友: 您于2月2日给德阳市市长信箱提交的关于“关于公积金提取与贷款问题”来信收悉。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您的来信已转我们受理,我们工作人员已经与您通过电话进行沟通。现对您在信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德公积金发〔2022〕19号)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规定。因此职工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含组合贷款),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该套住房首付款。 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因装修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范围,故您暂时不能以装修事宜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根据《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德公积金发〔2022〕19号)第八条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一)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二)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且为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但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三)有两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除外),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因此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仅与住房贷款次数有关。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3.1%,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3.575%。 如果您还有疑问,请拨打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38-2226990咨询。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