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来信人 : | 黄** | 来信日期 : | 2022-10-20 05:04 |
类型 : | 咨询 | 编号 : | deyang2210203105 |
来信内容: |
咨询:1.根据《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德公积金管发〔2022〕5号)第十四条(二)的规定,若借款申请人(单方缴存)公积金缴存额合计有2.4万元(含外市转入),且在德阳本地缴存时间有连续18个月记录,那么针对该条款可贷最高额度是多少?2.上述文件第十四条(四)中的“家庭月收入”是仅以每月缴存基数(单方)为准?还是说可以按照借款申请人(已婚但仅一方有公积金)的实际家庭总收入状态来综合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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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
回复部门 : | 市公积金中心 | ||
回复时间 : | 2022-10-24 | ||
答复内容 : |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2年10月20日给德阳市市长信箱提交的关于“关于公积金贷款咨询”的来信收悉,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您的来信已转我们受理,我们已经与您通过电话进行沟通。现对您在信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的规定,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限额为6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涉及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之和的认定,以连续正常缴存金额计算(共同借款申请人未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或缴存余额低于6个月缴存额的,按单职工计算)。根据您的情况,已婚但仅有一方有公积金,按单职工计算缴存基数及其贷款额。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忱欢迎您前来办理贷款业务。如果您还有疑问,请拨打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838-2226990咨询。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4日 |